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參評條件及方式——國家知識產權局
9月2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了《關于評選第二十四屆中國專利獎的通知》,環紐科技小編整理了中國專利獎的獎項設置、參評條件和參評要求,以供大家閱讀!
一、獎項設置
中國專利獎設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中國外觀設計金獎、銀獎、優秀獎。
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從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中評選產生,中國專利金獎項目不超過30項,銀獎項目不超過60項。中國外觀設計金獎、銀獎、優秀獎從外觀設計專利中評選產生,中國外觀設計金獎項目不超過10項,銀獎項目不超過15項。
本屆評獎工作進一步突出高質量發展要求,對專利質量問題嚴重的地區將減少其推薦名額,對發現存在較大數量(比例)非正常專利申請的單位和個人,將取消其申報、推薦、參評或獲獎資格。
二、參評條件
已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專利,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可以參加中國專利獎評選:
(一)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權公告日為準)被授予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權(含已解密國防專利,不含保密專利);
(二)專利權有效,在申報截止日前無法律糾紛,不存在未繳年費或滯納金等情況;
(三)全體專利權人均同意參評;
(四)未獲得過中國專利獎;
(五)一項專利作為一個項目參評;
(六)相同專利權人參評項目不超過2項;專利權人是國家知識產權示范高校的,參評項目不超過4項;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參評項目總數不超過10項。
三、參評方式
中國專利獎采用項目推薦方式,由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知識產權工作管理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知識產權局(以下簡稱省級知識產權局)、各有關全國性行業協會(不包括學會、商會)等組織推薦。各有關全國性行業協會僅限推薦本行業或本領域相關項目,參與推薦的行業協會最近一次全國性年度檢查結論應為合格(見腳注1)。自2021年起,連續兩屆推薦項目未獲獎的協會,暫停推薦資格一年。
中國科學院院士或中國工程院院士(以下簡稱院士)、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國家知識產權強市建設示范城市(以下簡稱示范城市)和國家級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示范園區(以下簡稱示范園區)推薦的項目以及國家知識產權示范高校、示范企業自薦的項目,須經申報單位所在地省級知識產權局對參評條件和材料真實性進行審核、公示后,由省級知識產權局統一推薦,不占省級知識產權局推薦名額。
推薦工作應以高質量發展為導向,優先推薦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突破“卡脖子”技術難題等方面形成的核心專利。
《中國專利獎評獎辦法》《中國專利獎申報書(2022年修訂版)》等請到國家知識產權局門戶網站“中國專利獎”專欄下載(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
四、推薦材料報送要求
(一)報送材料
1. 院士推薦
(1)院士推薦意見書1份(紙件,需院士簽名,附院士證書復印件,格式見附件2)。
(2)項目資料1份(電子件),包含:①中國專利獎申報書(WORD文檔)。②附件,如圖片、照片、獲獎證書、項目應用證明等材料掃描件,其中,填寫專利許可情況的,應當提交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證明;填寫專利質押融資情況的,應當提交專利權質押登記通知書;對于主要依靠參評專利取得市場競爭優勢的,應當提交參評專利涉及的產品在國家專利密集型產品備案認定試點平臺(見腳注2)上的備案證明;填寫經濟效益數據的,可以提交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參評專利經濟效益專項審計報告等證明材料;所有附件應嵌入一個PDF文檔,不超過20M;③專利授權公告文本。
項目電子件以光盤或U盤存儲。
2. 單位推薦
(1)推薦函1份(紙件和電子件,正式公函,紙件加蓋公章,格式見附件3)。
(2)項目資料1份(電子件),每個推薦項目包含:①中國專利獎申報書(WORD文檔)。②附件,如圖片、照片、獲獎證書、項目應用證明等材料掃描件,其中,填寫專利許可情況的,應當提交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證明;填寫專利質押融資情況的,應當提交專利權質押登記通知書;對于主要依靠參評專利取得市場競爭優勢的,應當提交參評專利涉及的產品在國家專利密集型產品備案認定試點平臺上的備案證明;填寫經濟效益數據的,可以提交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參評專利經濟效益專項審計報告等證明材料;所有附件應嵌入一個PDF文檔,不超過20M;③專利授權公告文本。
所有項目的電子件存儲在一張光盤或U盤中,并用標簽標注推薦單位名稱。
(二)報送方式
1.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知識產權工作管理機構、各省級知識產權局、各有關全國性行業協會直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報送。
2.院士、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示范城市和示范園區推薦的項目以及國家知識產權示范高校、示范企業自薦的項目,須經申報單位所在地省級知識產權局審核和公示后,由省級知識產權局將相關申報材料匯總并填寫推薦項目匯總表(附件4)統一報送。
(三)時間要求
院士、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示范城市和示范園區推薦的項目以及國家知識產權示范高校、示范企業自薦的項目材料報送截止日期以各省級知識產權局通知為準。
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知識產權工作管理機構、各省級知識產權局、各有關全國性行業協會的報送材料,截止日期為2022年10月31日。
材料統一采用EMS快遞方式報送,不接受現場申報,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以快遞寄出日為準)推薦的項目均不予受理。
請各單位按照《中國專利獎評獎辦法》和本通知要求,認真做好宣傳動員以及項目推薦工作,并將負責此項工作的聯系人報名表(附件5)于2022年9月20日前通過電子郵件報國家知識產權局。
國家知識產權局將根據推薦項目的獲獎情況,評出中國專利獎最佳組織獎5至8名、中國專利獎優秀組織獎15至20名,對推薦項目獲中國專利金獎的院士,頒發中國專利獎最佳推薦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