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級/重慶市級綠色工廠認證丨工信部-最新公布2022年度綠色制造名單!(附重慶綠色工廠認定指南+全國各地獎勵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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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環紐小編獲悉,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布2022年度綠色制造名單,包括“綠色工廠”“綠色設計產品”“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4項內容,具體通知詳情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十四五”工業綠色發展規劃》和《工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持續完善綠色制造體系,經申報單位自評價、第三方機構評價、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評估確認及專家論證、公示等程序,確定了2022年度綠色制造名單,現予以公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綠色制造名單中,綠色工廠874家、綠色設計產品643個、綠色工業園區47家、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112家(見附件1-4)。
二、按照2022年度動態管理要求,經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核實確認,我部將前六批綠色制造名單中的41家綠色工廠、72個綠色設計產品、3家綠色工業園區、5家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移出綠色制造名單,104家單位變更名稱(見附件5)。
三、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列入綠色制造名單的單位與相關產業政策的銜接,充分發揮以點帶面的示范作用,引領本地區制造業綠色轉型。要加強跟蹤指導和動態管理,組織已列入綠色制造名單的單位填報2023年度動態管理表(登錄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https://green.miit.gov.cn),并對動態管理表中明確的各項關鍵指標進行審核。對于綠色制造水平關鍵指標不符合綠色制造評價要求的,組織進行現場評估,于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動態管理工作提出動態調整意見,我部將綜合評估后對名單進行調整。對于發生重大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的,要及時上報,我部將從名單中予以除名。
附件: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23年3月23日
重慶市級綠色工廠認定指南
注:綠色工廠分為國家級、省級和市級三個層次,國家級申報評選全流程是由工信部主管,由各級工信部門逐級上報,最終工信部進行評定。工業和信息化部已公布六批綠色工廠示范企業名單,認定綠色工廠共2783家,涉及到紡織、鋼鐵、建材、化工等多個重點耗能行業。
申報綠色工廠的好處什么?
發展綠色工廠是順應全球綠色發展的大趨勢,符合國家政策導向。
1、可提高綠色示范企業形象、知名度和影響力;
2、有助于提升企業對綠色制造的管理水平,實現綠色和可持續發展;
3、入選國家綠色工廠并獲得綠色工廠牌照,可享受環保免檢,不限產,不限電等好處;
4、可作為企業綠色集成改造升級的基礎,享受后期更大的實惠;
5、享受國家相應的政策支持和省級、市級、區級獎勵資金,企業最終可得到獎勵資金可達幾百萬元。
例如重慶市:
1、認定合格的園區、工廠授予“重慶市綠色園區”“重慶市綠色工廠”稱號并授牌。
2、優先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推薦參評國家級綠色園區、綠色工廠。上報國家綠色制造專項項目原則上從獲得綠色工廠稱號的企業中推薦。
3、在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中分別給予市級綠色園區、綠色工廠一次性獎勵50萬元、20萬元。
政策依據:《重慶市綠色園區和綠色工廠認定管理辦法(試行)》
重慶市級綠色工廠申報基本條件
(1)企業在本市轄區內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企業具有較好的經濟技術基礎和經濟效益,在全市同行業中具有較強的競爭優勢。
(3)企業近三年內未發生較大安全、環境、質量等事故。
(4)企業上年度用地集約化、原料無害化、生產潔凈化、廢物資源化、能源低碳化等指標處于全市先進水平。
重慶市級綠色工廠評價指標
其他指標需滿足工信部《綠色工廠評價要求》中的基本要求。
(1)用地集約化指標:工廠容積率不低于《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的要求。單位用地面積產值不低于全市單位用地面積產值平均水平。
(2)原料無害化指標:綠色物料使用率不低于行業平均水平。(綠色物料選自省級以上政府相關部門發布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目錄、有毒有害原料(產品)替代目錄等,或利用再生資源及產業廢棄物等作為原料)。
(3)生產潔凈化指標:單位產品主要污染物產生量(包括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廢氣產生量、廢水產生量不高于行業平均水平。
(4)廢物資源化指標:單位產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不高于行業平均水平,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應大于65%,廢水處理回用率高于行業平均值。
(5)能源低碳化指標:單位產品綜合能耗應符合相關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中的限額要求。未制定相關標準的,應達到行業平均水平。單位產品碳排放量不高于行業平均水平。
根據以上評價指標完成自評后,需提交自評價報告和第三方評價報告。
重慶市級綠色工廠認定流程
1、《重慶市綠色園區和綠色工廠認定管理辦法(試行)》指出,滿足申請條件的園區、企業,要按照綠色制造體系的相關標準開展創建工作并進行自評價,編制自評價報告。
2、園區或企業自評價達到綠色園區、綠色工廠標準的,應委托符合要求的第三方評價機構(工信部公布的工業節能和綠色發展評價中心)按相應的評價標準開展現場評價,由第三方評價機構出具評價報告。經第三方評價合格的園區或企業可向所在地區縣經信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提交綠色制造體系示范的自評價報告和第三方評價報告。
3、區縣經信主管部門需對評估合格的,出具推薦文件,連同申報單位的自評價報告和第三方評價報告報送市經信委(國家級開發區可直接向市經信委提交申請和相關材料)。
4、對區縣經信主管部門上報的園區和企業,市經信委將提出預選名單,并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天。無異議后行文認定為市級綠色園區或綠色工廠。
注意:重慶市級綠色工廠認定后需要做這些
實行年度信息報送機制。每年年底市級綠色園區、綠色工廠應總結示范進展情況,書面報告區縣經信主管部門;實行動態管理機制,每三年組織對市級綠色園區、綠色工廠復審一次。
重慶市綠色園區或綠色工廠發生更名、重組等重大調整的,應通過區縣經信主管部門審核并上報市經信委申請調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市級綠色園區、綠色工廠稱號:
1、未按規定參加復審的;復審結果不合格的;單位被依法終止的;
2、提供虛假復審材料和數據的;發生較大安全、環境、質量等事故的。
3、且被撤銷市級綠色園區、綠色工廠稱號的單位,發文公告并收回授牌,三年內不得重新申報;
4、實行第三方評價抽查機制,對弄虛作假和不負責任的第三方評價機構,取消在本市開展綠色制造體系示范的評價資格。
全國各地綠色工廠獎勵政策
【山東】
山東省:入省級項目庫的將優先推薦爭創國家綠色制造名單和申報綠色制造系統集成等項目,同時優先享受省級相關政策支持。
青島市:列入國家年度工業強基、綠色制造、服務型制造、工業轉型升級(中國制造2025)等重點項目資金計劃安排的企業。按照國家補助金額的5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配套支持。
【北京市】
1、已入選國家綠色制造示范名單的企業自動入選市級示范名單;
2、未來國家級綠色制造項目原則.上從市級示范名單中推薦上報;
3、對入選本市及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示范名單的企業,給予一定額度的獎勵資金。
【天津】
天津市:
1、市級綠色工廠名單的企業,市節能專項資金一次性給予30萬元的資金獎勵;
2、對列入國家綠色工廠示范名單的企業,市節能專項資金給予不超過60萬元的資金獎勵。
津南區:
1、對創建并認定為區級綠色工廠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并優先推薦國家和市級綠色工廠評選。
2、對列入市級及以上的綠色設計產品名單的企業,給予每項產品一次性獎勵1萬元,每家企業累計不超過15萬元。
【河北省】
1、將優先推薦爭取國家工業轉型升級資金、專項建設基金、綠色信貸等相關政策支持;
2、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綠色制造系統集成項目。
【山西省】
1、對列入綠色園區創建活動的產業集聚區和綠色工廠創建的企業,國土部門將優先予以土地規劃支持,環保部門要開設綠色審批通道;
2、加大對開展綠色試點城市、創建綠色園區和企業的政府性投入;
3、引導社會資本、民間資本和外資投向開展綠色制造項目;
4、推進綠色信貸,擴大綠色制造項目信貸規模。
【內蒙】
1、自治區重點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節能技術改造資金) 優先支持自治區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示范工程項目;
2、積極爭取國家工業轉型升級資金、專項建設基金、綠色信貸等相關政策支持;
3、將綠色制造體系建設項目列入現有財政資金支持重點;
4、對國家和自治區認定的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綠色供應鏈給予獎勵。
【遼寧省】
1、鼓勵企業發展綠色技術、綠色設計、綠色產品,強化產品全生命周期綠色管理,提升產品綠色環保低碳水平。
2、推動創建批綠色工廠、綠色園區,培育一批綠色產品。
【吉林省】
對納入國家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和省綠色制造體系培育計劃的(企業)項目給予鼓勵支持。
【黑龍江】
對承擔綠色制造等專項,并獲得國家財政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按獲得國家財政資金實際支持額度的10%予以資助,單戶企業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上海市】
1、研究扶持政策,對入選示范名單的單位進行獎勵;
2、申請綠色制造中央財政專項,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推薦。
【江蘇】
1、江蘇省
對綠色示范創建園區建設綠色體系平臺、示范企業實施綠色改造項目給予支持;
支持綠色企業上市融資,稅收優惠政策,擔保服務和信貸支持。
2、蘇州市
對獲得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綠色供應鏈認證的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15萬元、15 萬元的獎勵;
對獲得省級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綠色供應鏈認證的企業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10萬元的獎勵,同一企業認證升格給予差額部分獎勵。
3、無錫市
對獲得工信部授予的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企業稱號的企業,給予最高50萬元的次性獎勵。
對被工信部認定為綠色設計產品的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個(每個企業的多個產品按一個產品進行獎勵)的一次性獎勵。
對被工信部認定為綠色園區的單位,給予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4、揚州市
加大對綠色制造的扶持力度。對通過國家工信部認定的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給予獎勵。
5、鎮江市
為“綠色工廠”建設提供專項授信額度100億元,對榮獲國家級、省級和市級“綠色工廠”稱號的企業,在實行同等條件評測系統利率基礎上分別實施下浮15%、10%和2-8%的利率優惠。
6、鹽城市
首次認定的工信部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企業、綠色工廠、綠色產品,分別給予50萬元、4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
【浙江】
1、浙江省
將綠色制造體系建設項目列入現有財政資金支持重點,對獲得認定的綠色工廠、產品、綠色園區、供應鏈企業給予資金獎勵;
對列入國家綠色制造系統集成項目計劃,實施完成并通過考核驗收的項目,按照國家補助資金不超過50%進行配套補助,最高補助500萬元。
對列入國家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綠色設計產品示范名單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獎勵;
對列入省級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綠色設計產品示范名單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獎勵,其中對列入國家、省綠色設計產品示范名單的,直接獎勵給主要貢獻者。
2、湖州市
對列入國家綠色制造系統集成項目計劃,實施完成并通過考核驗收的項目,按照國家補助資金不超過50%進行配套補助,最高補助500萬元。
對列入國家綠色園區、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綠色設計產品示范名單的,分別給予10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獎勵;
對列入省級綠色園區、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綠色設計產品示范名單的,分別給予200萬元、50萬元、30 萬元、20萬元的獎勵,其中對列入國家、省綠色設計產品示范名單的,直接獎勵給主要貢獻者。
對為主制修訂“綠色制造”國家標準的企業,一次性獎勵主要貢獻者40萬元。
3、溫嶺市
對列入國家級、省級綠色產品、工廠、園區、供應鏈管理企業名單的,分別獎勵50萬元、30 萬元;
對評為國家級、省級綠色企業(節水型企業、能源計量示范工程等同等級節能降耗相關榮譽稱號)的企業(項目),分別獎勵30萬元、20萬元。
4、臺州市
將綠色制造體系建設項目列入現有財政資金支持重點,對獲得認定的綠色工廠、產品園區、供應鏈給予資金獎勵。
5、新昌
創建國家、省級綠色工廠、綠色設計產品的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獎勵。
【安徽】
1、安徽省
對獲得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100 萬元、50萬元;;
對獲得省級綠色工廠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
2、合肥市
對當年通過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省級綠色工廠認定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制造強省政策資金補齊補差)。
3、安慶市
對獲得省級綠色工廠的工業企業,給予企業設備投資額18%的一次性補助,同一企業設備投資累計補助金額不超過800萬元;
對獲得國家級綠色工廠的工業企業,給予企業設備投資額20%的一次性補助,同一企業設備投資累計補助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
對認定為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的企業,分別給予企業管理層一次性獎補100萬元、20萬元;
對認定為省級綠色工廠的,給予一次性獎補 20萬元。
4、蚌埠市
對獲得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產品和省級綠色工廠的企業,推薦申請省“制造強省”政策支持,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50萬元和50萬元獎補;市再按照省獎補資金1:1配套獎補。
5、馬鞍山
由綠色制造專項資金支持企業開展綠色制造體系建設。
6、淮北
對獲得國家級的綠色工廠、綠色產品(只分種類,不分型號)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30 萬元;
對獲得省級的綠色工廠給予一次性獎補20萬元。
7、淮南
對新評價為市級綠色工廠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20萬元。
8、蕪湖
對經認定列入創建計劃的企業,按照設備投資額的15%以“貸轉補”方式給予補肋。
9、池州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產品,分別一次性獎補20萬元、10萬元;
對新認定的省級綠色工廠、綠色產品,分別一次獎補10萬元、5萬元。
10、宜城
對獲得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50萬元;
對獲得省級綠色工廠 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
11、銅梁
通過市綠色制造體系認定的工業企業,每戶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獲得國家和省獎勵的企業不重復支持。
12、六安
對上年度獲得認定為省級綠色工廠的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
13、宿遷
經認定獲得市級綠色工廠稱號的企業,市財政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
【福建】
1、福建省
對列入省級綠色工廠、綠色園區和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名單的企業(園區)給予一定資金補助,每家企業(園區)最高不超過20萬元;
對列入國家綠色工廠示范名單的企業每家給予100萬元的資金獎勵;
對列入國家綠色園區和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名單的企業(園區)每家給予200萬元的資金獎勵;
對列入省級綠色設計產品名單的頒發產品證書;對列入國家綠色設計產品示范名單的,每個產品給予5萬元的資金獎勵,單家企業當年度最高不超過50萬元。
2、福州市
對列入國家綠色制造系統集成項目示范名單的企業給予獎勵50萬元。
3、廈門市
獲得國家、省、市級綠色制造示范試點的企業和產品,分別按國家、省、市級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已享受下一級示范試點獎勵的,只給予補足本級獎勵數額。
4、泉州
對列入省級綠色工廠、綠色園區和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名單的企業(園區)給予配套支持,每家企業(園區)獎勵10萬元。
5、龍巖市
落實國家、省促進綠色發展支持政策,并在市級促進工業發展發展資金中安排資金對市級綠色制造體系項目給予獎勵。
落實綠色制造體系政府采購和財稅支持政策,引導社會資金積極投入綠色制造領域:鼓勵金融機構為綠色示范項目提供金融優惠支持。
【江西省】
1、綠色制造體系建設試點項目計劃分2年安排1000萬元;
2、國家級綠色產品、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創建項目實施補助;
3、支持贛江新區開展綠色制造體系建設試點。
【廣東】
1、廣東省
積極爭取國家工業轉型升級資金、專項建設基金、綠色信貸等相關政策支持省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工作;
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行業龍頭企業申報國家綠色制造系統集成項目;
省節能降耗專項資金將對綠色改造項目給予重點支持;
落實綠色產品政府采購和財稅支持政策,引導社會資金積極投入綠色制造領域;
發展綠色金融,鼓勵金融機構為綠色制造示范企業、園區提供便捷、優惠的擔保服務和信貸支持。
2、廣州市
對認定為市級、省級、國家級的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示范的企業申報市“中國制造2025”產業發展資金予以加分。
鼓勵各區工信部門充分利用現有財政稅收政策,設立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示范獎勵專項。
優先推薦列入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示范名單的企業、園區申請國家和省級財政專項資金。
鼓勵引導綠色金融扶持綠色制造相關的試點示范項目。拓展完善綠色設計產品的政府采購政策。
3、深圳市
積極爭取國家工業轉型升級資金、專項建設基金、綠色信貸等相關政策支持我市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工作。
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行業龍頭企業申報國家綠色制造系統集成項目。
研究將綠色制造體系建設項目納入我市循環經濟與節能減排專項資金支持范圍;
鼓勵各區配套資金對轄區綠色制造項目進行扶持。
鼓勵金融機構為綠色制造示范企業、園區提供便捷、優惠的擔保服務和信貸支持。
4、佛山市
對每家綠色工廠獎勵20萬元,每種綠色設計產品獎勵2萬元。
5、東莞市
根據企業的實際規模和能效情況,獲得認定的企業可以獲50萬元至200萬元的資金補貼,一般的企業可獲得六七萬元的資金獎勵。
6、中山市
對獲評國家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示范的綠色工廠給予一次性不超過20萬元的資肋,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企業給予一次性不超過30萬元資助;
對獲評國家綠色設計產品的企業給予每個型號產品一次性不超過5萬元的資肋。以上資助,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30萬元。
7、惠州市
對新獲評國家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示范的綠色園區、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企業、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評價中心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對新獲評國家綠色設計產品的企業給于每個型號產品一次性獎勵5萬元。
【河南】
1、河南省
對創建成為綠色示范工廠、綠色工業園區的一次性給予200萬元獎勵。
2、鄭州市
對列入國家、省綠色園區、綠色工廠的分別給予200萬元、10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對列入國家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和國家綠色制造系統集成項目牽頭單位的分別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3、開封市
市財政分別按照省級、國家級對綠色產品、綠色工廠、綠色園區按照5萬、10萬、50萬元(省級)和10萬、30萬、100萬元(國家級)的標準予以獎勵。
4、鶴壁市
支持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對創建成為國家級綠色園區、綠色工廠的給予80萬元獎勵;對創建成為省級綠色園區、綠色工廠的給予30萬元獎勵;
對列入國家綠色制造系統集成項目牽頭單位的,給予80萬元獎勵;;
進入國家、省綠色工廠名單的企業,在錯峰生產和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期間可以不納入停產限產范圍。
【湖北】
1、湖北省
將綠色制造體系建設項目納入現有財政資金支持重點范圍;
拓展完善綠色產品政府采購、綠色信貸和財政支持政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鼓勵金融機構為綠色制造示范企業、園區提供便捷、優惠的擔保服務和信貸支持。
2、武漢市
經國家確定的綠色制造體系示范的綠色產品、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人民幣1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200萬元的獎勵;
經國家認定的綠色制造試點示范項目或企業一次性給予人民幣150萬元獎勵。
【湖南】
對獲得省級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綠色園區和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一次性給子30萬元資金獎勵;
對獲得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綠色園區和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一次性給予50萬元資金獎勵。
【廣西】
1、廣西
獲得認定的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企業給予資金獎勵,并在政府采購上給予優先待遇。
2、桂林市
對首次獲得國家級綠色園區的獎勵100萬元、綠色工廠獎勵50萬元、綠色產品或綠色供應鏈獎勵30萬元;
首次獲得自治區級綠色園區的獎勵50萬元、綠色工廠獎勵30萬元、綠色產品或綠色供應鏈獎勵10萬元。
【海南省】
加大對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建設工作的財政資金支持力度;落實政府綠色采購制度,擴大政府綠色采購規模;
鼓勵商品交易市場擴大綠色產品交易、集團采購商擴大綠色產品采購。
【重慶市】
上報國家綠色制造專項項目原則上從獲得綠色工廠稱號的企業中推薦;
在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中分別給予市級綠色園區、綠色工廠一次性獎勵50萬元、20萬元。
【四川省】
1、四川
積極爭取國家工業轉型升級資金、專項建設基金、綠色信貸等相關政策支持我省綠色制造體系建設;
組織符合條件的行業領軍企業申報國家綠色制造系統集成項目資金支持;
省級有關專項資金支持綠色制造創建單位實施的重大支撐項目。
2、成都高新區
對獲得國家智能制造示范、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服務型制造示范及國家、省級綠色工廠、綠色設計產品以及綠色供應鏈目錄的企業,給予按國家級最高100萬元、省級最高50萬元的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
【貴州省】
1、積極爭取國家有關部委對我省綠色制造投資重大工程和重點項目的支持;
2、主動爭取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委對我省智能制造綜合標準化與新模式應用專項、綠色制造系統集成專項資金等支持,力爭資金盡快到位。
【云南省】
對認定的綠色供應鏈、綠色園區、綠色工廠、綠色產品和工業產品生態(綠色)設計示范企業給予50萬元-200萬元一次性獎勵。
【陜西省】
積極爭取中央財政資金支持;
充分發揮省級工業轉型升級資金的引導和示范作用,促進企業綠色化改造。
【甘肅省】
國家級綠色產品、工廠、園區、供應鏈的示范企業,省工信委將優先推薦申報工信部、財政部綠色制造系統集成項目;
通過強化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積極爭取節能減排項目財政補貼或財政獎勵資金,爭取工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工業轉型升級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等方面的財政支持。
【青海省】
重點獎勵建立健全綠色標準、開發綠色產品、創建綠色工廠、建設綠色工業園區、打造綠色供應鏈等試點示范;
后補助項目,補助金額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上限不超過300萬元;
以獎代補項目,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貸款貼息項目,須提供銀行等金融部門出具的貸款證明,貼息率最高不超過5%,上限不超過200萬元;
購買服務項目,補助金額按照合同約定確定。
【寧夏】
對認定為自治區智能工廠、綠色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的企業項目,優先推薦申報國家智能制造綜合標準化與新模式應用項目、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和綠色工廠項目,并按照項目設備實際投資額10%予以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金額不超過300萬。
【新疆】
對獲得認定的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給予資金獎勵,并在政府采購上給予優先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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