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財政局 | 重慶改革完善市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
近日,重慶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改革完善市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從擴大科研項目經費使用管理權限等6方面提出28條措施。市財政局相關負責人對此進行了解讀。
做加減法:賦予科研人員更大財政經費使用自主權
該負責人介紹,科研工作與有計劃的生產和建設不同,具有靈感瞬間性、方式隨意性、路徑不確定性等特點,科研經費使用,也不能簡單套用行政預算和工程預算的方法來管理。
據了解,針對之前財政科研經費管理偏剛性等問題,《若干措施》充分尊重科研規律,本著能放則放、應放盡放的原則,賦予科研機構和科研人員更大財政經費使用自主權,讓他們不再被經費問題束縛手腳,用更多的精力去創造更多的科研成果。
做“加法”,擴大經費包干制實施范圍。在人才類和基礎研究類等科研項目中推行經費包干制,不再編制項目預算;實施財政科研項目經費“包干制+負面清單”管理,即法無禁止即可為。下放項目預算調劑權,設備費預算調劑權全部下放給項目承擔單位,不再由項目管理部門審批其預算調增。擴大經費使用權限,可用于項目聘用人員的勞務費開支等。改進結余資金管理,考慮到科研活動的連續性等情況,取消結余資金2年未使用收回的規定,項目結余資金可統籌用于本單位科研條件建設等直接支出。
做“減法”,精簡科研項目經費預算編制。將預算科目從9個以上精簡為設備費、業務費、勞務費3個,直接費用中除50萬元以上的設備費外,其他費用只需提供基本測算說明,更符合科研項目經費無法精準計量測算的編制規律。科學開展預算評審(估),合并項目評審和預算評審,項目管理部門在項目評審時同步開展預算評審(估),縮短項目評審時間,規范評審重點,避免評審的“非標化”隨意性。簡化科研項目驗收結題財務管理,包括合并財務驗收和技術驗收,避免多頭重復驗收等。
另外,經費撥付方面,針對以往科研經費撥付涉及環節多、流程長、在耗時久,科研人員著急“等米下鍋”的情況,《若干措施》明確采取科研項目預算采取標識管理、合理確定經費撥付計劃、加快經費撥付進度等措施,完善撥付流程,明確撥付時限,減少在途時間。經費報銷方面,通過全面落實科研財務助理制度、推進科研經費無紙化報銷試點等措施,減輕科研人員報銷負擔,讓他們不必再為報銷費用的“小賬單”費腦筋。
打組合拳:科研項目經費50%以上用于人員經費
“科技創新,關鍵在人。為激勵科研人員干事創業,研有所獲、研有所得,我市打出組合拳,明確含金量更高、激勵力度更大措施,解決‘有錢發,可以發’的問題。”該負責人表示,主要包括擴大支持科研經費提取獎勵經費試點范圍等4項措施。
提高間接費用比例。間接費用按照直接費用扣除設備購置費后的一定比例核定,由項目承擔單位統籌安排使用。其中,200萬元(含)以下部分,間接費用比例為不超過40%,200萬至500萬元(含)以下的部分為不超過30%,500萬元至1000萬元(含)的部分為不超過25%,1000萬元以上的部分為不超過20%;對數學等純理論基礎研究項目、軟科學研究項目、軟件開發和咨詢服務類項目,間接費用比例可按不超過項目資金總額的60%核定。
擴大支持科研經費提取獎勵經費試點范圍。允許市級科研院所從已設立的基本科研業務費等穩定支持科研經費中提取不超過20%作為獎勵經費,由單位探索完善科研項目資金激勵引導機制,激發科研人員創新活力。
合理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市屬高校、科研院所等實行動態調整,由主管部門審批后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備案;事業單位對聘用的急需緊缺、業內認可、業績突出的極少數高級專業技術人才、高級管理人才和高端技能人才,可實行年薪制、協議工資、項目工資等靈活多樣的分配辦法。
激勵科技成果轉化。在轉化路徑、成果利益分配上向成果人傾斜,提高成果人轉化的積極性、主動性,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更好服務經濟。具體來說,《若干措施》強調,對職務科技成果完成人和為科技成果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給予獎勵和報酬,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計入所在單位績效工資總量,但不受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限制,也不作為核定下一年度績效工資總量的基數。
初步匡算,這些激勵措施落地后,科研項目經費中用于“人”的費用,可以達到50%以上,對科研人員的激勵力度是前所未有的。
科技創新,保障投入,重要!提高投入的績效,更重要!績效評價方面,在項目管理部門層面,強調從重過程向重結果轉變,尊重科研規律,根據不同類型的科研項目的特點實行分類評價,評價結果要作為后續支持的重要依據;在項目承擔單位層面,在資源配置上體現績效導向,把科研資源向優秀的人才和團隊傾斜,誰能干、誰干得好,就支持誰,切實提高科研經費使用效益。監督檢查方面,探索制定相關負面清單,明確科研項目經費使用禁止性行為,有關部門要根據法律法規和負面清單進行檢查、評審、驗收、審計,對盡職無過錯科研人員免予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