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企申報丨2023年北京市各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補貼優惠政策匯總!(附高企申報條件/時間/材料/程序/年度報告與更名流程)
2023年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時間即將到來!本文環紐小編將為大家介紹“北京市各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補貼優惠政策匯總+2023年高企申報條件、申報時間、申報材料及注意要點、申報程序、年度報告、更名及賬號信息找回流程”相關內容,由于政策信息隨時有變動,具體以各地區當年正式政策文件為準。
北京市及東城區、西城區、朝陽區、豐臺區、石景山區、海淀區、順義區、通州區、大興區、房山區、門頭溝區、昌平區、平谷區、密云區、懷柔區、延慶區的企業伙伴,看完此文之后若還有其它疑問,或是需代理申報高新技術企業以及想提前布局規劃的企業伙伴,可以直接致電咨詢,環紐小編竭誠為您服務!環紐科技—免費咨詢熱線157-2334-8380(V同)
成功認定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可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1、稅收優惠:《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對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2、現金獎勵:地方政府補貼10萬-200萬資金獎勵(每年有變動,以當地政府最新通知為準)
3、融資貸款:更容易獲得VC投資(風險投資)和各大銀行的貸款
4、項目扶持:企業申報各類專項資金、補貼、實驗室項目的有利條件
5、政府采購:高新技術企業產品優先納入政府采購體系
6、吸引人才:享受引進人才,積分落戶政策;外籍高管可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中國綠卡)
7、稅前扣除:享受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8%的部分稅前扣除
8、品牌提升:提高企業研發管理、治理能力
9、更有利于享受企業通用優惠政策:
1)資產折舊: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對財務報表有利;
2)技術轉讓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
3)加計扣除:研發費用可按照175%扣除加計;
4)可為員工辦理工作居住證,可為企業法人申請北京市戶口。可享受購房/買車/上學綠色通道;
5)辦公改善:部分省市優先獲得辦公及工業用地等。
北京市各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北京市級獎勵:
采取后補助方式給予支持,對新納入“小升規”培育清單的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的資金支持。支持資金用于企業加強創新能力建設。
政策依據: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提升企業創新能力支持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北京市通州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第三條 培育高質量創新主體
(一)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采取獎勵性后補助方式,按照企業研發投入情況,分檔給予最高100萬元的資金支持。
(二)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遴選符合條件的企業納入培育庫,對培育庫中首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的,采取獎勵性后補助方式給予10萬元的資金支持。
(三)對首次納入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小升規”清單的企業,采取獎勵性后補助方式給予20萬元的資金支持。
(四)對首次納入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規升強”清單的企業,采取獎勵性后補助方式給予30萬元的資金支持。
政策依據: (通政發〔2022〕15號)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通州區加強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支持辦法的通知
北京市東城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第二條 鼓勵企業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一)支持內容及額度
對首次認定或從區外遷入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對有效期滿后再次申請并發證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企業年總收入較上年同比增長10%以上的,給予5萬元獎勵。
(二)支持條件
上一年度中,在中關村東城園管委會申報并發證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以及注冊地自外區遷入中關村東城園四至范圍內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企業的工商、稅務及統計關系均在東城區,且已完成申報當年度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年報工作。原則上應擁有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證書在有效期內且歸屬東城園管理。
(三)申報材料
1.中關村科技園區東城園項目申報書;
2.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
3.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
4.企業營業執照及稅務統計關系證明文件;
5.企業年總收入較上年同比增長證明材料;
6.其他與申報有關的材料。
第三條 支持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創新發展
(一)支持內容及額度
對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年總收入5億元(含)至10億元(不含),且年度研究開發經費支出總額占企業年度總收入5%(含)以上的,給予企業5萬元獎勵;對年總收入10億元(含)至50億元(不含),且年度研究開發經費支出總額占企業年度總收入4%(含)以上的,給予企業10萬元獎勵;對年總收入50億元(含)以上的,且年度研究開發經費支出總額占企業年度總收入3%(含)以上的,給予企業20萬元獎勵。
(二)支持條件
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應在有效期內且歸屬東城園管委會管理。企業的工商、稅務及統計關系均在東城區。
(三)申報材料
1.中關村科技園區東城園項目申報書;
2.企業營業執照及稅務統計關系證明文件;
3.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
4.企業年總收入和年度研究開發經費支出證明材料;
5.其他與申報有關的材料。
政策依據: 《北京市東城區支持中關村科技園區東城園 產業升級和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 實施細則(試行)
北京市西城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對新入駐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首次取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的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獎勵資金分三年撥付;企業第二次取得國家高新技術證書的,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
政策依據: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北京市西城區支持中關村科技園區 西城園自主創新若干規定》的通知
北京市朝陽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對C級及以上經營性機構在推進人力資源服務產品與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高新技術結合應用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的,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被認定為“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
政策依據:朝政發〔2021〕2號: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關于朝陽區促進人力資源市場發展的意見
北京市豐臺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對新認定或新入區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30萬元扶持,對成功重新認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扶持。
對新認定國家、市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一次性給予不超過60萬元扶持。
對中關村豐臺園內研發經費支出100萬元(含)以上且增長率超過20%(含)的企業,給予新增研發經費30%的資金補貼,單個企業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政策依據: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豐臺區積極應對疫情影響助企紓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豐政辦發〔2023〕1號)
北京市昌平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支持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對首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的企業或在資格有效期內將工商、稅務、統計關系整體遷入昌平區的高新技術企業,按照上一年度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的10%,給予最高5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支持。對高新技術企業中的小微企業,資格有效期滿后再次申請獲得資格認定的,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支持。
政策依據: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昌平區加快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發展支持辦法》的通知
北京市大興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對首次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科技服務機構,給予一次性30萬元資金獎勵(已失效,最新政策請關注環紐科技);
政策依據: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大興區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暫行辦法(2020年修訂)》的通知
北京市順義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采取后補助方式給予支持。對首次認定和新入區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30萬元資金支持,對再次重新認定通過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資金支持。
政策依據:北京市順義區科學技術委員會關于印發《順義區促進創新發展加快推進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若干措施》的通知
北京市石景山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著力培育創新型企業主體。對首次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的企業,給予一次性3萬元資金獎勵。
政策依據:石政辦發〔2019〕12號-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石景山區促進應用場景建設加快創新發展支持辦法》的通知
北京市門頭溝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1、對首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同一家企業只享受一次認定獎勵。
2、自2023年1月1日起新遷入門頭溝區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經核定后另給予一次性5萬元入區獎勵。
3、對在孵企業首次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每增加1家(或從區外新引進1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孵化機構一次性1萬元資金獎勵,單個孵化機構獎勵總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
4、鼓勵高新技術企業參加技術評獎。對新獲得國家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二等獎的,分別給予60萬元、30萬元獎勵。對新獲得北京市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的,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
政策依據:關于印發《門頭溝區關于支持和服務高新技術企業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門科信文[2022]63號)
北京市房山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對年度內獲批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北京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不超過5萬元的資金支持。
政策依據: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房山區關于支持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的實施意見(修訂)》的通知(房政辦發〔2022〕2號)
北京市密云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對首次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實體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首次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總部型企業、區外遷入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上一個年度區域綜合貢獻10萬元(含)以上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政策依據:北京市密云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密云區支持企業發展辦法(試行)》的通知(密政發〔2021〕31號)
北京市懷柔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培育新技術企業。對首次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和區外新遷入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30萬元的獎勵。
政策依據: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懷柔科學城促進產業聚集專項政策(試行)》的通知
北京市平谷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資助的條件和資助標準:
(一)在北京市平谷區內注冊、依法經營納稅的企業;
(二)上一年度通過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并獲得證書;
(三)按時填寫企業年報(火炬統計)、企業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經審核,滿足以上條件的,一次性資助10萬元。
政策依據:平谷農業科技創新示范區高新技術企業及技術交易資助辦法
北京市延慶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對認定為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給予2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認定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支持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認定。搭建園區新技術新產品新服務在線推介與供需對接平臺,重點圍繞新基建、智能城市等應用場景,打通市場供需對接渠道。對上一年度獲得北京市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認定并取得證書的高新技術企業,按照每項10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每年每家企業獎勵總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3、對獲得國家、北京市產業政策支持,已完成項目驗收的高新技術企業,按所獲政策資金的10%給予配套支持,單項支持額度最高不超過50萬,每家企業年度支持額度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政策依據:關于印發《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延慶園促進創新創業發展支持資金管理辦法(修訂稿)》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
高新技術企業總部
1.獎勵對園區經濟發展作出貢獻的總部,在核減當年區級財政收入平均增幅后,按其超出部分的50%給予獎勵,年最高獎勵金額200萬元。
2.對重點企業總部在人才引進、子女就學、進京戶口辦理等問題上給予支持。
政策依據: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海淀區促進重大產業發展實施辦法的通知
2023年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指南
一、2023年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時間
2023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預計分四批進行,各批次申報時間如下:
1.第一批:2023年5月19日至6月17日
2.第二批:2023年6月18日至7月15日
3.第三批:2023年7月16日至8月19日
4.第四批:2023年8月20日至9月28日
申報時間以企業完成網上申報操作,并將完整申報材料報送到受理部門的時間為準。
二、北京市高企申報企業范圍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的居民企業,且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有關規定,可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2019年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今年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期滿終止,須提出重新認定申請。2019年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完成高新技術企業年報填報,再進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
三、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
(1)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企業注冊成立一年以上是指企業須注冊成立365個日歷天數以上。
(2)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企業知識產權情況采用分類評價方式,其中: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按Ⅰ類評價;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等(不含商標)按Ⅱ類評價。按Ⅱ類評價的知識產權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時,僅限使用一次)
(3)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4)主要產品(服務)是指高新技術產品(服務)中,擁有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且收入之和在企業同期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中超過50%的產品(服務)。
(5)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6)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規定: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0,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0,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7)銷售收入為主營業務收入與其他業務收入之和。
(8)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9)總收入是指收入總額減去不征稅收入。(收入總額與不征稅收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稱《企業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稱《實施條例》)的規定計算)
(10)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四、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及受理流程
按照《科技部關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的通知》(國科發火〔2021〕362號)有關要求,企業可以自主選擇是否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的,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www.innocom.gov.cn),選擇告知承諾制,打印系統生成的《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由企業法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后上傳管理系統,不再需要提供營業執照等企業注冊登記證件和專利證書等企業知識產權證件。
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www.innocom.gov.cn),按要求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并上傳知識產權證書(不選擇告知承諾制企業上傳)、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等文件(電子版)。
企業完成網上申報后,應報送《認定辦法》第十二條第(一)款和《工作指引》第二條第(三)款要求的書面材料。材料一式兩份,左側膠裝成冊,在右側騎縫處加蓋企業公章。
各區科技主管部門和中關村示范區各園區管理部門負責各自轄區內申報受理工作(聯系方式詳見附件1)。其中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科技創新局負責受理亦莊新城區域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材料,范圍包括:現階段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范圍、綜合配套服務區(舊宮鎮、瀛海地區、亦莊地區)、臺湖高端總部基地、光機電一體化基地、馬駒橋鎮區、物流基地、金橋科技產業基地以及長子營、青云店、采育鎮工業園。
五、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
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在線填寫,從系統中打印出封面,由企業法人簽名、加蓋企業公章后掃描上傳至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
二、企業依法成立證明材料
選擇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企業提供《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選擇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企業提供《營業執照》等相關材料。
三、知識產權相關資料
1、企業布局的知識產權應與企業的技術領域相關;
2、知識產權的申請要注重連續性,避免集中獲得多個知識產權;
3、企業2023年授權的Ⅱ類知識產權無法對2022年形成的高新技術產品構成支撐,該知識產權不會被專家認可。
四、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相關材料
科研項目立項證明(已驗收或結題項目需附驗收或結題報告)。
五、科技成果轉化證明材料
企業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匯總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與轉化形式、應用成效的逐項說明材料及相關佐證材料。
注意要點:
1、由技術專家根據企業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和近三年內科技成果轉化的年平均數進行綜合評價。一個成果轉化成多個產品只能算一個成果轉化,多個成果轉化成一個產品可認定為多個成果轉化,記住是年均數;
2、2023年授權的Ⅱ類知識產權一般不能作為科技成果轉化使用;
3、2023年受讓的知識產權不可作為科技成果轉化,涉及內部受讓的提供相關說明;
4、佐證材料應體現企業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的成效,有一定的持續性。
六、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等相關材料
研發組織管理水平要切合企業實際,不可格式化、模板化的復制粘貼。
注意要點:
1、注意內容要與企業實際情況相一致,如企業人員數量要與部門設置、立項數量、人員工資等相適應;
2、每部分管理制度建議附上相關證明,如人員培訓引進和績效評價制度可附上企業組織相關培訓的照片、簽到表,績效評價制度可附上企業相關人員的績效考核方案或考核結果公示等佐證材料;
3、研發管理制度建議優先采用企業目前使用的規章制度,不要一味追求大而全。
七、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相關材料
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的具體說明,相關的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材料。
注意要點:
1、高新技術產品名稱、合同發票應規范,檢測報告與產品說明要體現所歸集的高新技術產品;
2、高新技術產品(ps表)論述跟技術領域的相關性貼切,產品的核心技術、關鍵指標、競爭優勢以及知識產權支撐突出,提升高新技術產品價值;
3、高新產品的佐證資料,除合同及發票以外,建議提供第三方的產品認定、檢測報告等來佐證;
4、特殊行業如醫療器械、飼料生產等建議提供相關認證、資質證書。
八、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
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人數、人員學歷結構、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明細、企業職工人數情況表和上年末社保繳納人數證明材料(只需匯總數)。
注意要點:
1、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不低于10%;
2、2022年度在企業實際工作時間183天以上;
3、崗位要與研發活動密切相關,研發組織架構完善合理;
4、研發項目證明材料中的科研人員與企業科研人員證明材料邏輯一致。
九、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
經具有資質并符合《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研究開發費用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
十、財務會計報告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財務會計報告中主要財務數據與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不一致的,以及財務會計報告中主要財務數據當年末與次年初不一致的,須提供文字說明。對財務會計報告出具的鑒證報告模式應符合《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有關規定。
十一、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通過稅收征管信息系統打印的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基礎信息表、主表及應填報的所有附表)。按照《關于簡化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有關措施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58號)有關規定免填部分表單的企業,應提供相關情況說明。
六、年度報告、更名及賬號信息找回
(一)年度報告
按照《認定辦法》第十三條、《工作指引》第五條第二款規定,在同一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企業累計兩年未按規定時限報送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將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企業應于2022年5月31日前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https://fuwu.most.gov.cn/),在用戶登錄處以法人登錄的形式登錄--進入首頁“服務事項”--火炬中心業務辦理平臺--點擊“辦理入口”--科技部火炬統計調查--點擊“我要辦理”--2021年高企發展情況,報送上一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情況報表。
(二)更名及重大變化
高新技術企業發生名稱變更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應在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提交《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表》(需注意變更原因等內容應填寫齊全),并提供以下材料:
1.名稱變更申請書(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打印并加蓋公章);
2.工商變更材料;
3.企業《營業執照》相關注冊登記證件;
4.舊名稱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材料請掃描為電子版,并保存于一個文件夾,發送至郵箱gqrdgm@163.com。文件夾請注明企業全稱,并在郵件中寫明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三)信息找回
企業如遺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的用戶名、密碼,可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單擊“企業申報”進入“統一身份認證與單點登錄平臺”界面,選擇“密碼找回”或者“企業賬號申訴”,按要求準確填寫企業相關信息,通過查收企業注冊郵箱中收到的網址鏈接,找回用戶名和重置密碼。如企業忘記注冊時的手機號或者郵箱,請點擊“企業賬號申訴”,按照要求填寫企業相關信息后進行用戶名和密碼的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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