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經信委 | 關于開展全市工程技術綠色低碳專業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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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自治縣)經濟信息委、人力社保局,兩江新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經信、人社部門,市級部門人事(干部)處,各高等院校科研單位人事處,大型企事業單位人事(人力資源)部門:
根據市職改辦《關于印發〈重慶市2023年職稱申報評審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職改辦〔2023〕212號)精神,現就組織開展重慶市工程技術綠色低碳專業職稱申報評審及首批認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中從事綠色低碳相關領域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注:公務員(含參公管理的人員)、離退休人員(從審批機關審批的退休時間起計算),以及處于職稱申報評審影響期內的人員,不得申報參加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
二、申報條件
申報人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符合綠色低碳專業相應職稱的申報條件。
(一)正常申報按以下條件執行。
按照《重慶市工程技術綠色低碳專業職稱申報條件》(渝人社發〔2022〕68號)執行。已取得其他專業職稱的,可按市職改辦相關規定申報轉評或多評同級綠色低碳專業職稱。工程技術職稱可作為申報綠色低碳專業職稱的前職稱依據。
(二)首批認定按以下條件執行。
1.正高級工程師。
具備博士學位,從事本領域工作滿7年;或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本領域工作滿12年;或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從事本領域工作滿15年。長期從事綠色低碳專業相關工作,確有真才實學、能力和業績顯著,獲得業內和社會廣泛認可,近5年來業績成果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直接申報認正高級工程師:
(1)主持完成省(部)級以上綠色低碳工程項目2項以上, 并通過相應行業主管部門認定或驗收合格。
(2)主持完成綠色低碳領域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方法等項目2項以上,且被認定為綠色設計產品或省(部)級重大新產品等1項以上。
(3)主持完成固定資產投資2500萬元以上的節能節水、低碳建設、改造項目等。
(4)主持開發的綠色低碳領域產品、技術服務累計實現營收2500萬元以上。
(5)獲得授權發明專利2項以上(個人排名第1)。
(6)主持編制國家級綠色低碳領域技術標準、導則、規程、規范1項以上;或主持編制行業(地方)綠色低碳領域技術標準、導則、規程、規范等2項以上。
(7)公開出版(主編)本專業學術、技術著作,本人撰寫不少于10萬字/部;或獨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3篇以上。
(8)主持編寫本專業培訓教材或技術手冊(本人撰寫15萬字以上),經省(部)級以上主管部門或行業組織推廣應用。
(9)主持完成省(部)級綠色低碳領域相關課題、項目技術報告3項以上,或行業白皮書、產業發展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等4篇以上。
2.高級工程師。
具備博士學位,從事本領域工作滿2年;或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本領域工作滿7年;或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從事本領域工作滿10年。長期從事綠色低碳專業相關工作,確有真才實學、能力和業績顯著,獲得業內和社會廣泛認可,近5年來業績成果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直接申報高級工程師:
(1)主持完成省(部)級綠色低碳工程項目1項以上,項目實施并通過驗收。
(2)主持完成綠色低碳領域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方法等項目1項以上,取得較好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作為項目(技術)骨干(個人排名前5),參與完成固定資產投資1500萬元以上的節能節水、低碳等建設、改造項目等。
(4)作為項目(技術)骨干(個人排名前5),參與開發的綠色低碳領域產品、技術服務累計實現營收1500萬元以上。
(5)獲得綠色低碳相關的授權發明專利1項以上(個人排名前3)。
(6)參與(個人排名前5)編制國家級綠色低碳領域技術標準、導則、規程、規范1項以上;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個人排名前3),參與編制行業(地方)綠色低碳領域技術標準、導則、規程、規范等1項以上。
(7)公開出版(主編)綠色低碳領域學術、技術著作;或獨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2篇以上。
(8)主持編寫本專業培訓教材或技術手冊,經地(市)級以上主管部門或行業組織推廣應用。
(9)作為主要完成人(個人排名前3),完成省(部)級以上綠色低碳領域相關課題、項目技術報告2項以上,或編寫行業白皮書、產業發展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等3篇以上。
3.工程師。
具備博士學位;或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本領域工作滿2年;或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從事本領域工作滿5年。從事綠色低碳專業相關工作,確有真才實學、能力和業績較強的,近5年來業績成果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直接申報工程師:
(1)參與(個人排名前5)完成綠色低碳工程建設、改造項目,項目實施并通過驗收。
(2)參與(個人排名前5)研發的綠色低碳領域新產品、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方法等投入生產或應用。
(3)參與(個人排名前5)完成節能降碳、清潔生產、綠色制造等設備設施的設計、安裝、運維、咨詢服務等技術工作。
(4)參與(個人排名前5)編制行業(地方)綠色低碳領域技術標準、導則、規程、規范1項以上;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個人排名前3),編制已實施的企業技術指南、企業技術標準、技術手冊1項以上。
(5)參與(個人排名前3)編寫本專業領域相關課題研究或技術報告,并推廣應用或實施。
三、申報評審組織
(一)網上申報安排。
重慶市工程技術綠色低碳專業首批職稱申報評審工作實行網上申報評審。
網上申報時間為2023年11月3日17:00至2023年12月1日12:00。
個人及所有審核推薦單位須于網上申報期內,將審核合格的材料,通過系統提交至評委會審核環節。網上申報端口: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系統用戶注冊操作手冊見網址:http://rlsbj.cq.gov.cn/ywzl/zjrc/sy/tzgg_110153/202010/t20201021_8077033.html,個人用戶申報操作手冊登錄系統后可查看。
區縣人事代理機構、區縣人力社保(職改)部門登陸金保網進行審核推薦。
網上申報程序原則上遵從職稱申報評審有關規定,具體以網上申報系統的設置為準。
(二)申報程序。
申報人按照職稱管理權限向以下單位逐級上報材料,承諾所填信息真實、準確,一個年度內通過正常申報渠道(不含各種“綠色通道”評定)只能申報一次職稱,且不得違規以兼職、掛靠、假冒等形式通過其他單位申報。
1.市屬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員。
個人——所在單位——單位主管部門——評委會。
2.區縣屬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員。
個人——所在單位——單位主管部門——區縣人力社保(職改)部門——評委會。
3.非公單位人員、流動人員、自主擇業軍隊干部。
(1)檔案在重慶的。個人——所在單位——人事代理機構——人事代理機構所在地區縣人力社保(職改)部門——評委會。
(2)檔案在異地的。個人(持異地查檔記錄)——所在單位(與參保單位一致)——參保地區縣人力社保(職改)部門——評委會。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做好我市流動人員職稱申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渝人社發〔2017〕235號)有關規定,其中,工作單位、檔案存放均在重慶的,須有1年以上社保繳費記錄(市內外可連續計算);工作單位在重慶、檔案在異地的,須在重慶工作1年以上(以社保參保記錄為準);工作單位在異地、檔案在重慶的,須在重慶存檔1年以上(以存檔記錄為準)。
4.自由職業者(指跟體制或者出資人不存在法律效力合作關系而擁有合法收入的個體,多為從文從藝人員,如自由撰稿人、美術人、音樂人、電腦精英、策劃人等)。
須以個人身份參保、有個人納稅申報記錄,所在行業無承接資質等與企業行為掛鉤的限制或禁止性要求。
個人——人事代理機構——人事代理機構所在地區縣人力社保(職改)部門——評委會。
其參保及存檔時間要求,參照“3.非公單位人員、流動人員、自主擇業軍隊干部”執行。
5.市外單位駐渝人員。
個人(持具有職稱評審權限的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委托評審函)——所在單位——單位駐重慶最高管理機構——評委會。
(三)申報要求。
1.用戶注冊。
申報人,單位、區縣主管部門、市級主管部門用戶提前進入系統進行注冊。已在“渝快辦”或“重慶市專業技術人員服務平臺”注冊的用戶,無需重復注冊。
單位、區縣主管部門、市級主管部門用戶注冊,必須以負責職稱工作的個人用戶身份進行注冊,注冊成功后,登錄個人賬戶,進入系統首頁,選擇“職稱”、“注冊單位”,填寫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經上傳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等流程,生成綁定相應單位、區縣主管部門或市級主管部門的職稱管理員權限(申報人本人不得申請綁定審核推薦單位的職稱管理員權限,否則會造成本人無法申報職稱)。
逐級上報職稱時,若無法選擇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的,請聯系相應機構進入系統按上述流程進行注冊。
2.本人申報。
申報人應在規定期限內登錄系統如實填寫和提交申報材料,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所填業績成果,均應在系統上傳相應佐證材料,因未傳佐證材料或佐證材料不符導致評審結果受影響的,責任自負。業績成果如有涉密內容,請按保密規定進行脫密處理。
申報人可隨時登錄系統,通過“我的申請書”查看本人申請書審核進度及現階段審核單位聯系人和聯系電話,提醒相關單位及時審核本人提交的申請書。
3.審核推薦。
(1)單位審核推薦。
單位將本通知轉發申報人閱知,并負責指導本單位人員申報。對申報人提交的申報材料和有效證件原件和復印件進行認真審查核對,嚴格把關,確保材料真實、準確、齊備,并結合綠色低碳專業職稱申報條件進行推薦審查。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不屬于綠色低碳專業職稱申報范圍的,以及未經公示(含補報材料)、未按規定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不得推薦上報。對申報材料不完整、填寫不清楚或手續不齊備的,各單位應通知申請人在限定時間內補充完善,申請人逾期未補充完善的視為放棄申報。
單位應結合申報人考核及履職情況擇優確定推薦人選。有條件的單位可制定本單位職稱申報條件(不低于全市基本條件)、規定和辦法,進行擇優推薦。擬推薦人員的《重慶市職稱申報綜合情況(公示)表》(可系統導出打印)和有關材料在本單位公開場所集中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有條件的還應同時在單位辦公平臺公示,公示期間的問題受理渠道應包含本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兩級聯系方式。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查實無問題的申報材料,可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權限逐級上報。
(2)部門審核推薦。
有關機構負責指導下屬單位或所管理地區的職稱申報工作,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權限,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把關,經審核合格的材料,可報評委會審核受理。
以上各級審核推薦機構應及時登錄系統,處理下屬單位或人事代理人員提交的申請書,以免影響申報。因相關機構延期審核,造成申報人申請書逾期失效的,責任自負。
(3)評委會審核受理。
評委會按規定的范圍、權限和程序受理申報材料并做好登記。不符合資格條件、不屬于受理范圍或未按規定程序和時間報送的,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或手續不齊備的,將一次性告知,逾期未補正(未經公示的材料不得補報)的視為放棄申報。
(4)在線繳費。
申報人2023年12月5日12:00至2023年12月8日12:00登錄重慶市專業技術人員服務平臺(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職稱申報頁面繳納評審費(高級420元/人、中級240元/人、初級120元/人),逾期未繳費視為自動放棄申報。繳費事宜如有變更,將在市經濟信息委官網發布相關通知。
(四)評審及相關事宜。
1.評委會評審。
重慶市工程技術綠色低碳專業高級職稱評委會將按《重慶市職稱評審管理辦法》等規定,組織開展評審工作。
2.評審終止。
在評委會評審前接到投訴舉報且查證屬實的,或評審過程中發現弄虛作假并被查證屬實的,評審終止。
3.評審結果核準。
評委會組建單位應在評審工作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向市職改辦報送《評審情況報告》。評審結果在市人力社保局、市經濟信息委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通過舉報投訴等方式發現的問題線索,由市經濟信息委調查核實。
高級職稱評審通過人員經公示無異議或查無實據的,報市職改辦確認發文。中初級職稱評審通過人員經公示無異議或查無實據的,由市經濟信息委印發評審結果通知。
職稱資格確認通知下發后1個月內,呈報單位將職稱確認通知轉發申報單位,申報人登錄系統,打印評審表(查看評審結果及專家意見)。系統導出的職稱評審表,評審結果頁自帶評委會電子簽章,簽章不齊欄由申報人送相應機構進行補蓋鮮章。完善簽章的評審表,1份須存入申報人人事檔案、1份存入單位文書檔案。
4.職稱證書辦理。
按照市職改辦要求,全面啟用職稱電子證書,不再辦理紙質證書。申報人可通過“重慶市專業技術人員服務平臺”(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直接下載打印職稱電子證書。
5.復查。
申報人對涉及本人的評審結果不服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申請復查、進行投訴。
復查主要核查評審程序是否符合規范,評審過程中有無錯看、漏看申報人業績成果材料造成誤判等情況。
復查申請人須在評審結果確認后2個月內(逾期不予受理)向評委會組建單位提交書面復查申請。評委會組建單位應將復查結果告知復查申請人。
四、紀律要求
申報評審職稱相關紀律,嚴格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40號)、《重慶市職稱評審管理辦法》(渝人社發〔2021〕25號)執行。
五、有關說明
(一)對于全面實行崗位管理、專業技術人才學術技術水平與崗位職責密切相關的事業單位,一般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申報評審。
(二)自主擇業的軍轉干部按規定在軍隊評定或任命取得的有效職稱在我市繼續使用有效,不需辦理確認手續,直接作為申報上一級職稱的憑據。
(三)申報人專業工作時間、任職時間計算截至2023年12月31日,業績成果的計算時間截至申報當月,對年對月計算。
(四)根據《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全市職稱外語和計算機考試政策的通知》(渝人社發〔2017〕67號)規定,職稱外語、計算機考試不作統一要求,由用人單位根據崗位需要自主確定。
(五)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職稱系統將通過數據協同共享方式,自動比對學歷、學位信息,社保繳費單位,檔案存放機構,繼續教育公需科目完成情況,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情況。系統自動驗證通過的人員,無需另行上傳佐證材料,系統自動驗證未通過的人員,須上傳佐證材料提交人工審核。
(六)嚴格執行市物價局、市財政局《關于調整我市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渝價〔2015〕123號)相關規定,高、中、初級職稱評審費分別為420元/人、240元/人、120元/人。
附件下載:渝經信發2023089關于開展全市工程技術綠色低碳專業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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