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認定申報工作的通知?
關于開展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認定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國家級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科技局、財政局、稅務局,有關企業:
為建設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培育重慶科技創新供給的主力軍,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有關規定,現將2021年重慶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在重慶市行政區域內注冊成立且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附后)內的居民企業。
二、申報條件
對照《認定辦法》《工作指引》自我評價認為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企業: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三、申報時間
2021年3月20日至8月31日。
四、申報材料
申報對象應根據《工作指引》第二條第(三)款的規定提交下列書面材料:
(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在線打印并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二)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的復印件。
(三)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知識產權證書及反映技術水平的證明材料、參與制定標準情況等)、科研項目立項證明(已驗收或結題項目需附驗收或結題報告)、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與轉化形式、應用成效的逐項說明)、研究開發組織管理(總體情況與四項指標符合情況的具體說明)等相關材料。
(四)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的具體說明,相關的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材料。
(五)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人數、人員學歷結構、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等。
(六)經具有資質并符合《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為申報企業出具的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下同)研究開發費用、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七)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八)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本年度申報中,前述(六)(七)(八)所提的“近三個會計年度”指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近一個會計年度”指2020年度。
五、申報流程
(一)網上申報。企業在2021年8月31日前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 www.innocom.gov.cn),進入企業申報窗口填報并網上提交申報材料。申報內容有誤(除弄虛作假外)的,企業可在2021年8月31日前重新申報。
(二)遞交材料。企業在2021年8月31日18時前將書面申報材料一式一份(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須有通過行業網站可查詢的防偽標識編碼(二維碼)、蓋鮮章的原件)遞交至所在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門。
(三)區縣初審。科技部門會同同級財政、稅務部門要及時受理申報材料,對企業資格條件、申報材料完整性、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的中介機構等事項進行初審。必要時,可進行現場核查。
(四)區縣推薦。對于初審符合高新技術企業條件的企業,受理申報材料的科技部門會同同級財政、稅務部門聯合出具推薦函(附后),并將推薦函與企業申報材料紙質件及時報送至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辦公室(市科技局,地址:渝北區新溉大道2號生產力大廈;聯系電話:67300549,67122196),推薦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20日。
(五)組織評審。為提高效率,當申報系統受理的推薦企業達到一定數量后,市高企認定辦公室將適時邀請專家,采用集中網評方式進行評審。
(六)實地抽查。對通過專家評審的企業,市高企認定辦公室按照一定比例篩選抽查企業名單,進行實地現場核查。
(七)認定報備。通過專家評審和實地抽查的企業,按規定即時辦理認定報備手續。
六、注意事項
(一)申報材料中的專項報告(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由企業自行選擇符合以下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
(1)具備獨立執業資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內無不良記錄。
(2)承擔認定工作當年的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人數占職工全年月平均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職職工人數在20人以上。
(3)相關人員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了解國家科技、經濟及產業政策,熟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有關要求。
選擇和確定出具專項報告的中介機構,企業可向當地頒發中介機構執業資格證書的主管單位咨詢。
(二)申報材料請參照《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總目錄參考模板》(附后)逐一編排裝訂,對照總目錄編制頁碼。所需證明材料應與申請書所填內容對應,原則上以能夠證明相關事項即可。若證明材料為復印件,應加蓋公章。
企業編排裝訂申報材料,請與所在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聯系,接受免費指導和服務。
(三)涉密企業請將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
(四)申報資料一旦提交不再退回。若網絡提交的申報資料與紙質提交的申報資料不符,以網絡提交資料為準。若僅有網絡或紙質材料的,視為無效材料。
企業報送紙質材料后,可從市科技局門戶網站“網上服務”欄目或重慶科技資源共享平臺“科技企業”欄目,登錄“科技型企業管理系統”,填寫科技型企業入庫信息,以便及時享受有關支持企業創新發展的扶持政策。
(五)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應堅持以誠實守信原則,嚴禁對申報材料弄虛作假。一旦發現,將納入科研失信行為管理,與其它社會領域信用信息共享,實施聯合懲戒。
中介機構及相關人員應堅持原則,辦事公正,據實出具專項報告,對工作中出現嚴重失誤或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將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年內不得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相關工作。
(六)咨詢有關申報事宜,企業請向所在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咨詢,各區縣認定工作人員請向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咨詢(市科技局:李正權67513507;市財政局:鄧孝潤67575388;重慶市稅務局:秦鵬67572690)。
?
附件:1.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總目錄參考模板
??????2.2021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推薦函
??????3.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
?
重慶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辦公室
(重慶市科學技術局?? 重慶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
2021年3月17日
上一篇:渝北區推動科技創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