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自貿試驗區協同開放示范區深化改革創新行動方案(2023—2025年)》最新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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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自貿試驗區協同開放示范區深化改革創新行動方案(2023—2025年)
為全面落實《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規劃綱要》要求,進一步深化川渝自貿試驗區協同改革、協同開放、協同創新,推進川渝自貿試驗區協同開放示范區(以下簡稱示范區)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樹立一體化發展理念,堅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則,強化目標、領域、政策、產業、機制和時序協同,聯動推進貿易投資、物流樞紐、產業發展、開放平臺、營商環境5大領域協同改革開放,充分激發川渝市場主體活力,積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助推構建國內統一大市場,合力打造區域合作和對外開放典范。
(二)發展目標。到2025年,基本建立與國際先進經貿規則接軌的制度型開放體系,培育一批國際區域開放合作平臺,打造一批川渝特色的開放產業集群,全方位高水平開放態勢基本形成,國際影響力和區域帶動力顯著增強,建設成為投資貿易自由便利、經濟要素循環暢通、產業集群優勢凸顯、監管服務優質高效、區域協同聯動發展、輻射帶動作用突出的新時代改革開放新高地。
二、高水平推動貿易投資便利化
(一)開展貿易監管模式協同創新。持續推廣應用“關銀一key通”川渝一體化模式,不斷豐富“電子口岸卡”金融屬性。圍繞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電子信息產業鏈保稅監管”業務主線,持續推廣“綜合保稅區設備零配件便捷監管模式”,擴大應用成效。優化集成電路進口料件保稅監管模式,進一步擴大真空包裝等高新技術貨物布控查驗模式試點,推動實施更為便利的貨物進出境管理措施。(責任單位:重慶海關、重慶銀保監局;成都海關、四川銀保監局)
(二)完善川渝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功能。延伸國際貿易全鏈條服務,深化川渝“單一窗口”合作。推進空運物流單證、跨境貿易分析信息等互聯互換。推進智能制單、跨境電商無紙化申報等特色功能共享共用。(責任單位:重慶市政府口岸物流辦、重慶海關;四川省政府口岸物流辦、成都海關)
(三)深化“智慧海關、智能邊境、智享聯通”合作。依托川渝兩地海關數據分中心二級節點,實現“一帶一路”海關信息交換。深化重慶、成都海關與新加坡和波蘭盧布林、波蘭羅茲等海關的關際合作,探索開展跨境貿易相關單證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和聯網核查。(責任單位:重慶海關、重慶市政府口岸物流辦;成都海關、四川省政府口岸物流辦)
(四)提升金融服務投資貿易水平。深入開展貿易投資人民幣結算便利化試點,試行有利于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的外匯管理政策。爭取開展跨國企業集團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業務試點,支持示范區內跨國企業集團異地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作為跨境資金集中運營業務的合作銀行。鼓勵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圍繞跨境貿易、貨運物流等開展跨境商業保理業務。深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試點、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試點。支持示范區符合條件的注冊企業異地辦理外債簽約登記及變更、注銷登記,以及外債非資金劃轉類外債提款和還本付息備案。支持示范區符合條件的證券、基金等機構申請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業務資格。(責任單位:重慶市金融監管局、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保監局、重慶證監局;四川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銀保監局、四川證監局)
(五)暢通人才流動渠道。探索開展境外職業資格認可試點,在《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和內地與香港、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以及中新合作框架下,允許具有港澳臺地區和新加坡執業資格的金融、建筑、規劃等領域專業人才,經相關機構和部門備案后按相應管理要求和規定為示范區內企業提供專業服務,其境外從業經歷可視同國內從業經歷。爭取川渝144小時過境免簽政策聯動,對符合條件的外國人可以從兩地現有開放口岸出入境。(責任單位:重慶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金融監管局;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三、共同建設高效率國際物流樞紐
(六)做優中歐班列(成渝)品牌。共建中歐班列(成渝)一體化運價機制,統籌班列開行計劃,整合中歐班列境外資源。推動中歐班列運郵常態化運行,建設鐵路口岸國際郵件互換中心。推廣實施鐵路快速通關模式,支持開展郵件、跨境電商進出口運輸業務。探索在關鍵節點建設海外倉。(責任單位:重慶市政府口岸物流辦、市郵政管理局、市商務委、重慶海關;四川省政府口岸物流辦、省郵政管理局、省商務廳、成都海關)
(七)共同拓展西部陸海新通道功能。共同爭取西部陸海新通道培育政策,實現運作、規則、品牌“三統一”。共建西部陸海新通道跨區域綜合運營平臺,打造面向內陸、融通全球的跨區域(跨境)服務平臺。探索建立境內外集裝箱共享體系,共建共享物流基地、海外分撥倉等設施。對接國際公路運輸條約(TIR)和大湄公河次區域(GMS)等公路運輸規則,積極爭取國際直通車牌照或大湄公河次區域(GMS)道路運輸許可證。(責任單位:重慶市政府口岸物流辦、市商務委、市交通局;四川省政府口岸物流辦、省商務廳、省交通運輸廳)
(八)促進口岸管理一體化。建立完善通關便利、認證認可、標準計量等互認機制,打造要素集聚、功能完善的港航服務體系,推動成都經開區無水港、重慶果園港、瀘州港多港聯動。共同爭取新增口岸開放,共同申報口岸經濟高質量發展示范區建設試點。拓展啟運港退稅政策適用領域,爭取西部陸海新通道和中歐班列(成渝)鐵路始發站獲批適用啟運港退稅政策。(責任單位:重慶市政府口岸物流辦、市商務委、重慶海關、重慶市稅務局;四川省政府口岸物流辦、省商務廳、成都海關、四川省稅務局)
(九)提升航空通道運行效能。共同爭取國際航線開行“通程航班”,實現國際國內中轉航班“通程聯運、行李直掛”。爭取開通更多進出境全貨機境內續駛段混載航線。推進“航空+陸運”業務發展,促進現有航線與口岸資源共享互通。(責任單位:重慶市政府口岸物流辦、重慶海關、民航重慶監管局;四川省政府口岸物流辦、成都海關、民航四川監管局)
(十)健全多式聯運服務規則標準。加快多式聯運運單等單證的標準化建設,推動陸海空多式聯運運單統一。鼓勵示范區內市場主體、鐵路企業、金融機構開展賦予鐵路運輸單證物權屬性的有益實踐探索,擴大鐵路運輸單證在貿易結算融資業務中的運用。聯合探索構建以鐵路運輸單證為核心的陸上國際貿易規則體系。(責任單位:重慶市政府口岸物流辦、市商務委、市高法院、重慶銀保監局、重慶鐵路辦事處;四川省政府口岸物流辦、省商務廳、省法院、四川銀保監局、中鐵成都局集團公司)
四、共同打造高質量開放型產業體系
(十一)創新川渝制造產業合作模式。在示范區探索先進制造產業規劃協調機制、支持政策協調機制、利益分享機制,探索建立總部—生產基地、園區共建、整體搬遷等多元化產業對接合作模式。(責任單位:重慶市經濟信息委、市發展改革委;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
(十二)推動汽車產業創新發展。聚焦新能源汽車、智能網聯汽車等領域,推動汽車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加強研發攻關,提升川渝兩地汽車產業制造研發水平,進一步做大汽車產業集群。(責任單位:重慶市經濟信息委、市科技局;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
(十三)推動數字經濟協同發展。共同推動西部數據交易中心和西部數字資產交易中心建設,健全數據資源產權等基礎制度和標準規范,推動建立數據資源持有權、數據加工使用權、數據產品經營權等分置的產權運行機制。共同建設全國一體化算力網絡成渝國家樞紐節點,優化數據中心布局,加快推進數據中心集群建設,引導數據中心集約化、規?;?、綠色化發展。提升中新(重慶)國際互聯網數據專用通道、成都國際互聯網數據專用通道覆蓋范圍和服務能級。(責任單位:重慶市金融監管局、市大數據發展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中新項目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四川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大數據中心、省發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
(十四)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創新發展。聚焦新藥研發、數字醫療器械、前沿生命科學技術等方向,構建符合重大臨床需求與市場需求的生物醫藥關鍵核心領域創新鏈產業鏈。推動重慶軟件園與成都天府軟件園深度合作,共同打造國家級數字貿易基地。加快發展研發設計、科技金融、技術轉移、檢驗檢測、孵化載體等科技服務,高水平打造國家檢驗檢測高技術服務業集聚區。(責任單位:重慶市經濟信息委、市科技局、市商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藥監局;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藥監局)
(十五)推進區域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推動在擔保、不良資產處置、創業投資和私募股權投資等領域開展跨區域合作。構建統一信貸市場,推進信貸資源跨區域配置。聚焦抵質押登記、托管交易、征信評級、數據管理等環節,推進金融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支持全國性資產管理公司成渝分支機構依法在成渝地區開展跨區域不良資產收購、處置合作。爭取開展地方資產管理公司跨區域批量收購不良資產試點。(責任單位:重慶市金融監管局、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保監局、重慶證監局;四川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銀保監局、四川證監局)
(十六)培育國際消費業態。支持示范區內符合條件的地區增設市內免稅店、口岸免稅店,便利國際消費。推動在示范區內建設全球商品會員超市、跨境電商保稅零售中心。支持打造“國際會展名城”“國際會展之都”,積極承接國際組織、國家部委主辦的以促進國際合作為主題的高端會展活動。(責任單位:重慶市商務委;四川省商務廳)
五、聯動建設高能級開放平臺
(十七)支持川渝自貿試驗區協同改革先行區、聯動創新區建設。發揮示范區輻射效應,復制推廣國家和川渝兩省市制度創新成果,參照自貿試驗區承接更多省市管理權限。支持協同改革先行區發展聯盟、川南渝西自貿協同改革聯動創新聯盟等開展活動。(責任單位:重慶市商務委;四川省商務廳)
(十八)推動“一帶一路”進出口商品集散中心建設。支持跨境電商、市場采購貿易、外貿綜合服務、轉口貿易、保稅研發、保稅維修等貿易新業態發展。依托中歐班列(成渝)和西部陸海新通道,發展以成渝為中心,連接“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以及歐亞大陸的貨物轉口貿易。完善出口商品分銷體系,共同建設面向“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境外營銷和服務體系。(責任單位:重慶市商務委、重慶海關;四川省商務廳、成都海關)
(十九)打造一體化的技術轉讓和知識產權中心。建設國際技術轉移中心服務平臺,協同打造“一帶一路”國際技術轉移中心,探索建立符合國際通行規則的跨國技術轉移轉讓機制。加快建設重慶知識產權運營中心、四川知識產權運營中心、成都知識產權交易中心,打造知識產權綜合運營平臺,探索將相關交易場所升級為成渝一體化的知識產權和技術轉讓交易中心。(責任單位:重慶市科技局、市知識產權局、市金融監管局;四川省科技廳、省知識產權中心、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六、高標準打造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
(二十)對標先進國際經貿規則。對標《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CPTPP)、《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等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深化“邊境后”措施改革。創新公平競爭審查機制,共建公平競爭審查專家庫,共享專家咨詢、第三方評估機制,推動川渝兩地公平競爭審查工作第三方交叉互評、評估結果互認。(責任單位:重慶市商務委、市市場監管局;四川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
(二十一)健全一體化稅收管理模式。依托川渝兩地數據共享系統打造成渝稅務數據交換通道和政府數據交換專線“雙通道”,實現基礎登記信息、實名認證信息、異常企業信息、高風險納稅人信息等涉稅數據高速互傳。推行川渝地區稅務執法標準統一,最大限度協同川渝兩地稅費政策執行口徑。(責任單位:重慶市稅務局、市大數據發展局;四川省稅務局、省大數據中心)
(二十二)強化知識產權執法聯動。推動行政執法與司法裁判“同城標準”、信息與資源“同城共享”。推動設立知識產權法院,完善知識產權審判專業化體系。推進知識產權案件繁簡分流,提高知識產權司法救濟的及時性和便利性。健全知識產權案件訴訟規則,依法適用懲罰性賠償,加大對知識產權侵權的懲治力度。(責任單位:重慶市高法院、市市場監管局、市知識產權局;四川省法院、省市場監管局、省知識產權中心)
(二十三)推進跨區域信用監管體系建設。推動信用監管一體化建設在示范區先行先試,打通企業主體信用信息數據,推進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健全跨區域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責任單位:重慶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四川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
(二十四)加強川渝自貿試驗區司法協作。加強多元解紛組織互動,建立川渝兩地訴訟、調解、仲裁有機銜接的“一站式”糾紛解決機制。加強法律服務合作,構建川渝法律服務聯盟。運用互聯網技術,推動跨省市“云庭審”。聯合發布典型案例,統一川渝兩地司法裁判尺度。推動建立川渝兩地域外法查明中心,健全域外法查明體系。高水平建設成渝金融法院。(責任單位:重慶市高法院、市司法局;四川省法院、省司法廳)
七、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推進機制。在國務院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重慶四川黨政聯席會議統籌下,健全工作推進機制,抓好各項改革試點任務落實,定期開展總結評估。
(二)共同爭取賦能放權。建立川渝兩省市共同爭取中央支持政策機制,積極爭取國家創新政策在示范區先行先試,推動國家層面出臺支持示范區相關政策。
(三)強化制度創新成果集成。圍繞投資貿易、開放通道、產業協作、營商環境等領域,積極開展聯動試驗、對比試驗、互補試驗,集成探索一批跨區域、跨部門、跨層級制度創新成果。建立定期交流和創新成果現場觀摩機制,聯動復制推廣重大制度創新成果。
(四)做好統計宣傳工作。建立統計數據定期交換共享機制,研究深化信息收集、報送、分析、發布模式,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進一步發揮自貿試驗區展示中心、新媒體等宣傳平臺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宣傳展示示范區建設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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