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管委會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印發《加快西部(重慶)科學城人才雙向離岸創新創業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中央及市委人才工作會議部署,加快建設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全力推進西部(重慶)科學城(以下簡稱科學城)人才制度改革創新,實施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激發離岸創新創業人才(以下簡稱離岸人才)活力,加快形成人才國際競爭的比較優勢,聚焦人才國際合作交流和創新創業便利化,探索建立“區域內注冊、海內外孵化、全球化運營”的人才“雙向”離岸創新創業新機制,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暢通人才流動和合作對接渠道
1.加強離岸人才吸引和項目合作交流。
動態實施“金鳳凰”人才政策,面向海內外靶向引進高層次人才和高水平團隊,對發展急需的頂尖人才及團隊實行“一人(團隊)一策”。對入選“鴻雁計劃”的人才,給予最高200萬的人才獎勵;對入選“鴻雁計劃”人才的用人單位,按照入選人才年薪的5%給予經費補助。建立健全高校、科研院所與科學城企業人才雙向流動機制,鼓勵科研人員在職或離崗創新創業。支持中國重慶留學人員創業園“以會引才”“以賽引才”,依托中國國際智能產業博覽會、重慶英才大會、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留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博士后創新創業大賽、留學回國人才創新創業高級研修班等活動,吸引海外人才到科學城離岸創新創業。打造“百萬英才興重慶—全球英才云聘會”“國際人才線上行”等品牌活動,組建服務團,聯動重慶市海外人才服務站,加強科學城與重點國家和地區開展交流合作,在海外人才集聚的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企業建立海外人才引進長效機制。
2. 多渠道建立離岸基地海外站點。
支持中國重慶留學人員創業園和科學城內的優秀單位在國外自建或合作共建研發機構、分支機構、離岸孵化基地,就地吸引使用海外高層次人才(團隊)。多渠道對接海外資源,在創新創業資源聚集區設立孵化培育站點,開展“海外預孵化”,為離岸人才和項目提供政策、知識產權、技術、投資對接等集成化前置服務,提高人才和項目落地中國重慶留學人員創業園的成效。依托高技能人才國際合作先導區建設,建立海外技能人才教學培養基地。
3. 建立與國際接軌的人才招聘機制。
圍繞重點領域人才需求,編制西部(重慶)科學城緊缺崗位招聘需求清單,面向離岸人才和企業定向發布,依托重慶市海外人才服務站、離岸基地海外站點等平臺開展“線上+線下”海外專場招聘“雙選會”。?
4. 拓展海外人才免簽入境渠道。
科學城按規定對外籍優秀科學家簽發2-5年多次入境有效的F字、R字簽證或2-5年的工作類居留許可。符合條件的外籍優秀科學家,可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在華永久居留,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隨同申請;同時,可推薦其帶領的工作團隊外籍成員和科研輔助人員,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辦有效期5年以內的長期簽證或居留許可。
5. 提升離岸人才服務。
統籌科學城部門資源、調動社會力量,設置離岸人才注冊企業綠色通道,逐步推行電子化服務,實行信息共享、聯審聯檢、提高辦理效率。線上線下聯動,為離岸人才提供出入境證件、工作許可證以及商事注冊、醫療保險、入境體檢、子女入學、法律援助、語言培訓、文化交流等“一站式”服務。
二、加大入駐雙向離岸載體的人才項目激勵力度
6. 優化完善高層次離岸人才評價體系。
根據職稱評審權限對入駐離岸載體的專業技術人才可按需不定期開展職稱評審。對引進的符合“金鳳凰”人才條件的離岸人才,按規定享受政策,并可依據其貢獻和實際水平,破格申報評審高級職稱。將符合條件的離岸人才納入職稱評審綠色通道,離岸人才在境外的專業工作經歷、學術成果、專業技術貢獻和技術學術職務等可作為職稱評審依據。依托高技能人才國際合作先導區建設,制定外籍“高精尖缺”技能人才地方認定標準。
7. 推進職業資格國際互認。
動態調整境外人才參加《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考試目錄》和《境外職業資格證書認可清單》。離岸人才可按規定參加《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考試目錄》內的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考試。允許持有《境外職業資格證書認可清單》內職業資格證書的專業人才按規定在科學城提供專業服務。
8. 人才項目向離岸人才傾斜。
對符合條件的離岸人才,申報中國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啟動支持計劃、最具成長潛力留學人員創業企業時優先推薦,申報重慶市留學回國人員創業創新支持計劃、重慶市博士后資助項目、重慶市專家工作室、重慶市學術技術帶頭人等項目時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
三、加強離岸人才創新創業平臺建設
9. 提升中國重慶留學人員創業園影響力。
支持中國重慶留學人員創業園提檔升級,集聚創新創業服務資源,開展具有重要影響力的留學回國人才創新創業服務活動。充分發揮留創園橋梁紐帶作用,鼓勵中國重慶留學人員創業園牽頭整合重慶高新區轄區內留學回國人員創新創業相關載體、服務平臺、企業、專業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等資源,構建科學城留創服務區域聯盟,增強人才項目入駐動力和信心。
10. 高標準打造離岸人才項目孵化載體集群。
鼓勵孵化載體吸納海外人才和離岸孵化項目,依托中國重慶留學人員創業園等位于科學城的孵化載體,高標準聯動打造一批成效顯著、特色鮮明的離岸人才項目孵化載體集群,為海外項目本土落地和本土企業全球拓展提供孵化載體及服務支撐。加強孵化載體專業人才團隊建設,將語言類人才、國際技術轉移人才、技術經紀人等人員配置納入載體運營單位及海外站點建設考核評價指標。
11. 建立離岸人才及優質項目資源庫。
支持中國重慶留學人員創業園設立離岸人才及項目資源庫。鼓勵和支持各用人單位以員工招聘、項目合作、短期兼職、技術入股等多重形式靈活、精準引進離岸人才;聚焦重慶高新區主導產業,建立離岸人才科技成果信息庫,統計收集可實施轉化科技成果項目,及時編制、發布離岸人才項目,在中國重慶留學人員創業園定期舉辦人才科技創新成果發布會,促進更多科技成果與科學城產業需求精準對接。
四、優化離岸創新創業生態環境
12. 提供高品質的人才項目孵化支持。
依托中國重慶留學人員創業園等載體,為創業期的離岸人才項目提供最長3年、最多200m2的辦公場地優惠和配套服務支持。成立專業化孵化服務團隊,搭建人才離岸創新創業項目服務體系,開展科技政策、科技成果、科技金融等科技創新資源要素服務和對接,提供資源對接、創業指導、成長跟蹤等線上線下科創管家式服務。
13. 加大對離岸人才創新創業金融支持力度。
科學城探索設立離岸創新創業母基金,通過種子基金、天使投資、風險投資、平行基金等形式,引導和撬動國內外知名科技投資機構、社會資本對人才離岸創新創業項目進行賦能價值投資。對高成長性科技企業持續提供“高新貸”、外債便利化額度試點等金融產品。鼓勵金融機構為海外高層次人才綜合授信,提供免抵押、免擔保、基準利率的信貸產品,為離岸創新創業提供跨境融資、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信用融資、投貸保聯動等科技金融服務。
14. 加大離岸人才項目知識產權保護。
支持入駐中國重慶留學人員創業園等載體的離岸人才項目創造及引進高質量知識產權。支持人才創辦的企業開展國內外知識產權維權,對核實后的維權支出成本,按當年實際費用的一定標準予以資助。探索人才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證券化改革試點。協助人才優先享受市知識產權局提供的使用產業專利數據庫和專利信息產品、獲取專利著錄項目數據接口和專利文獻資源等服務。
15. 加快離岸人才科研成果轉移轉化。
在中國重慶留學人員創業園等載體內實行國際離岸公司通行規則,鼓勵海內外注冊的創新型企業、人才將先進技術、創新成果落戶科學城,在區內注冊的,允許注冊企業開展離岸研發、離岸服務貿易等經營業務;在海外注冊的,實行“海外注冊、境內運營”;對創新創業公司在辦理離岸注冊、國際經營業務時,經營地不受限制。離岸人才在科學城成功轉移轉化科技成果的,按實際技術交易額的2%給予所在單位獎勵,單項合同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每家單位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五、提升離岸人才國內生活服務保障
16. 強化人才安居保障。
科學城集中建設高端人才房(面積150-240平方米)和人才公寓(100平方米左右),配置便利的交通、生活等基礎設施和高端教育、醫療等優質公共服務設施,打造類海外居住生活環境。納入“金鳳凰”人才庫的離岸人才,分層次提供“租、購、補、送”全方位住房保障。對首次在渝全職工作并與企業簽訂三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具有博士學歷、高級職稱或高級技師等相應職級的青年離岸人才發放購房或安家補貼。
17. 解決好配偶就業問題。
引進的高層次科技人才申請解決隨調配偶就業,可按分層分類、同等條件對口協調安排。配偶隨調前未就業的,由人力社保部門提供培訓或優質就業推薦等服務。
18. 解決好子女入學問題。
為入選“金鳳凰”人才庫的離岸人才子女(孫子女)入學開辟“綠色通道”,提供入學便利服務。
19. 解決好看病就醫問題。
逐步建立科學城便捷醫療服務體制,開辟人才就醫“綠色通道”,符合“金鳳凰”條件的人才在定點醫療機構享受預約掛號就診、優先辦理入院、優先安排床位、優先安排手術等醫療服務,為其配偶和直系親屬提供就醫便利。
本措施在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試點施行,待條件成熟再推行至科學城其他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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